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航电学院学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9-05点击量:

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航电学院学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开拓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研究氛围,促进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秋季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

一、学术论坛参与人员

本次论坛以2020级航电学院培养(管理)研究生为主体,学术研究基础较好的2021级研究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请导师严格把关),2023届本科参加的需由教科办审查。

二、学术论坛主要内容和要求

1.拟参加学术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告简要信息。主要包括:报告人(含年级和专业)、报告题目、关键词(3-8个)、报告摘要(300-1000字,如需要可以包含重要的公式、表格和图片)、学术支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收录情况、专利、软著、学科竞赛成绩等);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学术报告简报进行初审,并召开航空电子电气研究生学术论坛和学术报告会。

3.参加学术论坛的学生报告内容应体现前沿性、新颖性或交叉性。研究生学术报告要认真准备,提倡使用多媒体和外语作报告,以促进外语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提高。

三、论坛程序

本次论坛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95-925日 参加学术交流的2023届研究生和2021级研究生将论文简报(需导师签字同意)提交教科办。

2.923-930日学院将组织对简报进行评审,评审为优秀的将参加学术论坛进行学术交流;评审为合格的将参加学术交流会进行交流;评审不合格者,将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的进行分流。

3.学院将在10月份组织学术论坛,学术论坛由学院组织;交流会由主管副院长或指定人进行组织。

四、其它事项

1.学术交流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手段,所有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参加;

2.本次论坛将作为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3.学术论坛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

4.本次论坛将设置最佳报告奖,学院将颁发证书,获奖比例不超过报名参加学术报告数量的10%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202295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邮政编码:61830

版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