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航电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系室: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学院广大教职员工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高质量推进教育教学工作,涌现了一批信念坚定、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增强学院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拟在我院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名额
优秀教师3-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优秀教师:在学院工作时间两年以上,承担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原则上各系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分两种类型。第一类在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工作人员中产生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第二类在2020年及以后承担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一年的教育工作者中产生。兼职辅导员通过团学办申报,班主任从各系申报。
申请表电子版由各系室审核无误后于9月2日前统一提交学院教科办,逾期未报视为自愿放弃。
三、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奖者颁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获奖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聘用、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
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请表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教科办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