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岗位意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3年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态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在所从事行业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实务工作经历,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能力。
(三)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者,职称、职务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四)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的资源和条件,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项目研究等环节提供指导。
(五)身体健康情况良好,原则上在退休前应能完整指导一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
二、推荐要求
(一)由我学科导师作为推荐人,被推荐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重点推荐的学科方向: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工程等。
(三)推荐导师应具备为学科发展做出贡献的能力。
三、其他事项
请在12月31日前将具备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报送至航电学院教科办田秋实,联系电话0838-5183115(电子版发送至391987691@qq.com)。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教科办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
申请专业类别 |
|
申请专业领域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
职称/职务 |
|
工作年限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教育经历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本科 |
|
|
硕士 |
|
|
博士 |
|
|
个人简介 主要业绩 |
|
个人对学科的支撑 |
请简要说明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