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4-26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二级学院使用。

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cafuc

三、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25%,学生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文章检测在25%<文字复制比≤35%,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撰写修改说明,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3.文字复制比>35%,学生必须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导师重新审查签字确认,二级学院再次进行查重检测,达到文字复制比≤25%时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原则上在查重检测通过后的一个月以后,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决定。

4.为加强学术规范的管理,我校将往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加入到检测比对范围中,本校拥有资源版权,自建资源库仅限于本校机构用户账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自检专用通道使用。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查重检测结果可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四、检测流程

1.学生自检。学生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依据。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自愿进行预检,以便对论文进一步的修改,提高在校内正式检测的通过机率(预检咨询群:489542977)。

据悉,互联网上存在许多资源来源不正规、盗卖学生论文的不法商家,为避免我校学生在此类不正规的网站上盲目自检导致论文泄露,特为学生开通一条安全的论文自检通道(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专用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cafuc

2.二级学院检测

二级学院检测的检测结果将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

各二级学院将待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收齐并检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负责用所分配的账号登陆进行检测,将毕业设计(论文)打包上传至系统进行检测。二级学院将检测结果反馈导师和学生。二级学院检测完成后,须将检测合格并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建议采用PDF格式留存。

3.教务处抽检

教务处将随机抽样检测毕业生论文,二级学院检测结果与教务处抽检结果不一致的,以教务处抽检结果为准。

4.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完成后,在答辩前完成。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五、检测范围及格式要求

1.检测范围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

2.为便捷快速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学校要求所有须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1)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

2)设计(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专业_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例如:0305133_张三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信息系统研究.doc。专业必须用全称。请严格按照此格式取名,便于后期信息统计。

六、其他说明

1.无故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2.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由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3.所有引用文献(包括本人已发表论文)应严格按照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标明出处。

 

教务处

2023424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邮政编码:61830

版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